本文目录一览:
我国特别行政区不具有的权力是
1、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具体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具有外交权和国防权。
2、法律分析: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受高度自治权,但不包括外交权和国防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3、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受高度自治权,但不包括外交权。特别行政区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进行管辖和特别行政区在中央监督下实行高度自治。
4、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表现:特别行政区可实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5、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如需在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须征得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什么是香港国安法
法律分析:香港国安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我国制定该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惩治香港特别行政区分裂国家等行为,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和促进香港地区的繁荣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香港国安法针对与香港特区相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行为,制定了系统而严密的防范、制止和惩治措施与机制。
国安法内容
《国安法》的主要内容 《国安法》共有六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定义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规定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对象。犯罪和刑罚: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和处罚。
法律分析:香港国安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该法是该法律是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国民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
香港即将实施国安法,国安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国安法针对的四类罪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
2、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的,这部法律共6章、66条,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
3、香港国安法的核心要义就是维护“一国两制”,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4、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5、这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障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国安法》的主要内容 《国安法》共有六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定义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规定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