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六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 2、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
- 3、租房市场大整顿:赚差价租金贷急刹车
- 4、打隔断、设霸王条款?多地出台新规规范租房市场
- 5、上海整顿租房市场:从源头上杜绝住房租赁机构滥用“租金贷”
- 6、西安实施住房租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
六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1、不得赚取租金差价 针对“黑中介”屡禁不止问题,《条例》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出规范从业要求,不得开展住房转租经营业务,不得赚取租金差价。
2、《意见》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3、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4、其中要求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
1、会议从土地供应、降低税费、规范市场行为等多个方面明确了租赁住房市场的具体工作要求。此次会议大篇幅提及租赁住房,意味着明年将是加快租赁住房补短板,加大力度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关键性一年。
2、疫情之下,未来可期。经历了疫情困境的大考,住房租赁市场的问题也开始凸显,短板频现,如何补齐短板?更好的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保障体系?仍是目前业内关注的一个命题。
3、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用较大篇幅提及了租赁行业,并提出,“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4、中国房市“卖一条腿长,租一条腿短”由来已久。加快补齐住房租赁短板势在必行,发展保障性租赁房是关键举措。目前住房租赁市场以个人出租为主,租赁关系往往不稳定。
租房市场大整顿:赚差价租金贷急刹车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月25日,住建部、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严格登记备案管理、规范租赁服务收费、管控租赁金融业务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租房市场良性运转保驾护航。
中介机构假房源、吃价差,以及“租金贷”等困扰8亿租房人群的问题迎来了政策规范。
为严控租金贷业务、坚决遏制“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行为,2月4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自如首席运营官梁占华表示,条例对租金贷规范监管十分必要,此举将有利于引导行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房客与业主的正当利益,也有利于租赁机构自身的安全稳健发展。
打隔断、设霸王条款?多地出台新规规范租房市场
——治理“打隔断”群租房,保障公共安全。不少地方明文规定,不允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以保障公共安全。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明确规定,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深圳市则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霸王条款、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自办金融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为租房违规加杠杆提供产品和服务。
《租赁条例(草案)》从三个方面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上海整顿租房市场:从源头上杜绝住房租赁机构滥用“租金贷”
1、为严控租金贷业务、坚决遏制“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行为,2月4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2、月4日,上海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3、上海也明确,对于新发生的个人“租金贷”业务,金融机构经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承租人协商一致,应当直接放款至监管账户。
西安实施住房租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
月24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的通知》,规范西安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通知》指出,未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及资金监管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租赁房源信息。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以与他人合作、合伙、合资、联营或者承包给他人经营,变相出租、转租房屋的,按照房屋租赁进行登记管理。
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至2022年,西安将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等细则。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然而西安住建局也就发布了一项信息,发布了房屋租赁的规范行为。
通知主要包括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支持竞自持新建、非住宅改建、园区企业配建、成套住宅改造、国企引领示范。同时,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规范租赁行为经营行为以及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制。 支持非住宅改建。